如此說來,是我的眼睛遜了。
我的眼睛,不能貼近物體五公分之內,還能顯像,更別說多少像素了。
我的眼睛,號稱廣角,但是感受到,看得到,又理解得到的,不過是黃斑部周圍的區域。
我的眼睛也不能有那麼多倍數的光學變焦,總會為了近視、散光和幾年後必要的老花所苦。
眼睛表面容易髒,裡面更誇張,有好多灰塵似的懸浮物,像飛蚊般揮之不去。
這樣的器官,只有這樣的用法,才是真正勝過數位相機的用途:
不看你的眼,不看你的眉;
看了心裡都是你,
忘了我是誰。
不看你的眼,不看你的眉;
看的時候心裡跳,
看過以後眼淚垂。
我們人的五官,各司其職,只有一個藏不住大腦的想法,那就是眼睛。 不只是孔子說「觀其眸子,人焉廋哉」,我們的瞳孔還能因著自主神經系統的調節,放大縮小。在情感的部份,是機械不能超越的。 就像剛剛寫來,竟然可以套上李敖的幾句詩,令我瞳孔放大,興奮不已啊!
2 則留言:
哈哈,好有趣的文章。
其實我常常覺得我的眼睛跟其他的人比起來差太多了,從小近視的關係,顏色景物都無法比人家鮮豔,而且很多小細節注意不到。
但是拿起相機的時候,我自然而然的會注意很多小事情,所以這兩件事情我都很愛。
雪,
謝謝你的稱讚,我喜歡寫出有趣的文章。
我要承認那看了你的文章才有一點靈感。
別忘了你是 Flickr Pro,你的照片廣受全世界群眾的喜愛呢!
我以為你用的相機是 Canon 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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