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中午在手術室吃飯,見我們一個外科醫師講電話,有點激動。
他後來對我說,昨天有個病人進了他的門診,問能不能掛號拆傷口的線,醫師答應她,結果她現場掛了十九號。
又進來問,因為她要載小孩,可不可以給她先看先拆線。
醫師說門診才剛開始,排在她前面的人還多著,要她照號碼來。
她就不看門診,轉到急診去。
我說急診不會理她吧!
才怪! 急診醫師就幫她拆線了。 病人覺得不爽,急診都能幫她拆線,門診為什麼態度這麼差,要她排隊呢? 於是她就來申訴,不滿我們醫師。
那教訓她看門診排隊乃是應遵守的規矩,總不能視其他病人為無物吧!
哎! 這病人說要是我們不給她一個滿意的答覆,她要去投訴衛生局,給我們好看!
笑話一樁,我是這麼想。
8 則留言:
這種時候要去投訴教育部,
這位小姐小時候"公民與道德"沒學好,
怎麼可以畢業!
台灣人越來越像先進國家了
什麼都要告
反正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哈!
以前在診所時, 一診次看好幾十個, 裡面就不乏這一類的病人, 有時真是會被氣到瘋掉. 好在我離開了, 不過有點懷念高所得的日子就是了. 唉, 人不能太正直...
看到這篇我有很大的感觸,前陣子看了一科的門診,雖然我實在很不想去看,但我還是去看了。
我五點多到達醫院,在我後面也陸陸續續有多位病人來到,但後來在我後面的病患確跟跟診小姐說,「我等會有事。後來他們就先看了。」
最後呢!我等到晚上七點半左右才看到我。那那些在我後面來的病患因為跟診小姐的唱名早已看完病c回家了!
這時候我的感覺是如果跟診小姐是按照號碼叫人,那搞的那麼晚我無話可說。可是,偏偏不是跟診小姐卻是用唱名的!讓我感覺預約的號碼根本就是虛設,也讓那些乖乖排隊等候看診的病患都好像是白痴一樣(有點憤怒,敬請原諒)!
讓我發現感覺很深,現在看病有時候真的要吵的孩子才會有糖吃!(但我自己本身卻不喜歡如此行!)
會吵的孩子才會有糖吃!(我投一票)
如果我一個門診只要看十五個病人,每個病人都要約診,照他安排好的時間來,我保證這種情況不會發生。
問題是沒有病,只是為了去求個安心的人太多了。 還要指定照X光片,甚至做更精密檢查的,也很多。
大多人都不以為,知道自己身體的正常變化和反應,是自己的責任。不但要交給醫師去判定,還又不相信醫師。
這個拆線的病人,不在我們醫院開刀,也要來這裡拆線。拆線什麼診所不能拆? 非要到大醫院來拆個三針? 還要人家把她當作急症處理,那就是太自我中心了。
所以衛生署推行大病看大醫院,小病看診所,成功了嗎? 還有宣傳的聲音嗎? 當初有人說那只是為了讓大醫院多收錢,果然是真的。
Gush,
你說得也有部份道理,即使去投訴也有道理。 因為凡掛號都有號碼,病人應該斟酌時間,不然就是侵犯到期他人的權益(當然是在醫師的許可下才會發生)。
我們骨科有時也用叫名字,但是很多是為了照好X光片回來的病人。
不過有些病人也有苦衷,所以很難完全杜絕後面號碼先看的情況。
事情過了也就算了,當下原本想要投訴,後來事情過了,也就算了!不想得罪人!
後來冷靜想想之後,或許這是那各診別的習慣,總不可能叫我一位新的病患就更改他們的習慣,這也不合常理!
順服.順服.順服
我代表醫院兩千名的員工,謝謝您的包容了。 :P
希望你不會再遇到太誇張的狀況。
事情其實好像沒有那麼誇張嘛!:)
說實話,我也希望以後別再碰到更誇張的事情了!否則待我的信心、耐心消磨光後,我可能就會出現反社會人格!(開玩笑的,我絕對不會因為這樣的事情去投訴的啦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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