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開個刀,麻醉醫師悄悄跟我說,病人看起來怪怪的,藥物濫用,關係複雜,長期咳嗽,肝功能異常。勸我給病人測個HIV。
他在講的時候大家手邊的工作都停下來,我還看看我手套上的血。 那時也只有請手術同仁多多注意,不要出現扎傷。
愛滋病造成我醫學倫理上的混淆。 以病患的角度,他們爭取不要在健保IC卡上加註記,以免受到不公平的醫療待遇。 好像,我們醫界的人,不能主動在病人告知我們之前知道病人有愛滋病似的,要等病人親口告訴我們。
比如這個病人,我要開Anti-HIV的檢查單,似乎還得要偷偷地開。 萬一病人問我抽什麼血,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
反過來說,如果測起來是陽性的,我該怎麼告訴病人呢? 第一句該說什麼?
「 嗯,你可能有愛滋病喔!」醫生帶著試探的語氣說。
「 喔,是嗎,我早就知道了。」病人很冷靜地回答。
「 你為什麼不早一點告訴我?」醫生有點激動了。
「 醫生,你為什麼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給我測愛滋病毒?」病人抓到醫生的把柄了。
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