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遭遇兩位心臟血管外科(CVS)醫師,一位被我質疑,一位被我連累。
年初去受了高壓氧的訓練,看到CVS開刀作足背動脈繞道手術,挽救糖尿病足免於截肢的命運,開了我的眼界,長了我的知識,原來除了截肢之外,還有別的選擇。
昨天在門診遇見一個病人,糖尿病多年,洗腎。 大腳趾忽然一週之前變黑了,在足部中段的地方有些紅腫,不過沒有發燒,變黑的地方也乾乾的。 骨科同事說,截肢;我說不如給CVS看看接血管,還有解救的機會。
因為沒有CVS的門診,轉去PS,他也說要給CVS看。
今天早上病人等到了CVS門診,得到否定的答案,要轉給我立刻去做截肢手術。 我在電話裡毫不保留表達我的質疑以及挽救肢體對病人的重要性,而且如果他不做,我要建議病人轉到長庚或是萬芳醫院去。 CVS微弱地解釋他的看法,不是不做,而是救不起來。
我掛了電話低頭整理思緒,專科助理說,你嚕病人嚕輸了喔!
不是的,我搖頭說,不是的。
當我還是住院醫師的時候,聽著老師們解釋病情,DM foot gangrene 併 cellulitis,唯一選擇就是膝下截肢,不囉唆,因為這樣病人可以省去反覆開刀的麻煩,做義肢功能不受太大影響。 我最不愛截肢手術,但是這些年來我砍的腿不知凡幾,全部緣由自這樣代代相傳的觀念。
這個病人我建議他去找林口長庚醫院的CVS柯醫師(就是Paul),而且我要他出院回來之後,一定要來再給我看看成效如何。 我相信柯醫師和病人一定會成功。
正當我執著於這樣的信念,像是一個Evangelist,下午在開刀房面對面遇見CVS醫師。 他說聽了我的話讓他想了很久,他認為在醫院裡他已經是最熱中接血管的醫師了,因為近年大家觀念漸漸改變,很多預備截肢病人會由骨科和整型外科找他先看過。他很樂意幫大家的忙,只是今早的病人,真的應該截肢。他說,我們圈外人看到的都是好的結果,實際上萬芳醫院他們不好的結果也不會拿出來報。
聽了他的話,反倒是我又想了很久。 遇到公認優秀的醫師,用高超的EQ,對我們的質疑不生氣,仍然娓娓道來他的想法,我一時也疑惑了,不知道我的判斷是不是正確。
台語有一句俗話:先生緣主人福。 但願今天我得罪了本院的CVS,勸病人轉院,勞累了長庚的CVS,能夠為病人帶來正面的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