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猜沒有人不知道醫師不在勞基法的適用範圍裡面,意思是我們可以一直加班,值班而且可以沒有加班費,沒有退休金。
今天一早我聽主任宣導的事項,讓我更加羨慕有勞保的人。醫院說,從以前,就有一項規定,勞工的工傷(包括上下班的交通事故),其住院醫療支出,是勞保局給健保局再給我們醫療機構。值得注意的是,把耳朵拉長來聽喔,這樣病患的給付,點數是一!
所以一般民眾的骨折,我們處理比如說花了一萬元,健保給我們大概八千多元,因為目前點數是0.8多;但是如果這病人是勞保工傷,健保給我們一萬元,不打折。 這樣的病人我們真的要奉之為上賓了!
阿扁總統的那件懸疑的槍傷處理的醫院,因為健保給付打折,聽說醫師的薪水也已經打折了。但是如果醫師處理的是上述的工傷病人,醫院給醫師的績效獎金是不打折的!
所以在那家醫院的急診門口,有很明顯的告示,請因工作受傷的勞工,別忘了拿工傷的單子給醫師填。其實對病人也有好處,不必出住院部份負擔,回門診也不必什麼錢。所以其實對醫院和病人都大有好處,可是大多的勞工並不了解他們的權益。為了醫院的生存,我們也要主動宣導這個福利,勞保局,謝謝你了!
5 則留言:
我猜很少人會認為醫師要適用勞基法吧,
因為勞工和醫生的形象在很多人眼理是不同的,您說的一直加班應該是指被醫院壓榨“醫工“吧,不是醫師...。哈哈
起了個大早,心情真好
對了!tiger.1 已經可以update了
是啦!我第一句話,其實是反諷的啦!哪有人會關心我們這群弱勢團體的福利啊?
工作超時?值班太多?這是醫師自找的。還有這麼多優秀的年輕學子爭先恐後投入醫療這個行業,真想跟他們說,多多考慮啊!
恐龍說得對,在我們醫院醫師有勞保的一些福利,不過相當有限。
比如勞保退休新舊制,我們沒有舊制,但是醫院主動要我們一個月撥一些錢出來,以後離職可以領走。 這算一點點幫助。勞保費我每個月都有交喔,可是從來沒有領過補助(生育,喪葬之類的)。
我們自求多福比較好。 大有為的政府不可能存在。我問過些同事,有些人保險金額很高,健保費每個月交那麼多也用不到,還想如果可能的話,不加入健保,看病都看自費呢!
醫師有無適用勞基法,這個有待法界認定。
從法律顧問口中聽到這句話,覺得很無奈。
以後是不是醫師也可以說:
你有沒有病,有待醫界認定呢?
七月起健保自付額調高,離看自費的地步是不是又近了一些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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