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8月 26, 2007

2271萬之醫糾賠償案 --- 感想(二)

(續上篇)
偏偏今天在醫院裡啃值班便當,配蘋果日報。 有個專欄文章題目可聳動了:

好女人一嫁人,損失五千萬。

另一方面,女人嫁人所失去的機會成本也變高了。30年前,女人可能會因為飯票嫁人。但現在不同了,女人如果辭掉工作嫁入家庭,機會成本等於她一輩子的薪 資;如果以一個教育程度不錯的女人,從入社會到年長之後的加薪,我們以平均每月薪資5萬元計算,30年等於1800萬;加上專業的家管工作,美國經濟學家 估計每年約值10萬美金,總計5300萬台幣。而且這還不算退休金,跟她自己投資理財的收入。
如果是雙薪家庭就比較難計算,但結婚之後女人要照顧家庭,因此不能加班,她會損失加班費跟升遷加薪的機會,台灣的男人可以把這些錢算給女人嗎?

我才發現照經濟學的算法,人可以這麼有價值! 相較之下,男人似乎沒甚麼價值,每天努力工作,仍然比不過大部分的女人。跳回到醫療糾紛的例子,每天醫師做的常規工作,沒有價值,做錯的一件事情,大有價值,雖然對醫師而言是龐大負數。

可是我認為以上的兩個例子,感覺都怪怪的, 算法都有問題。

想了很久,問題在於: 他們律師和經濟學家,所估計的都是推算的,虛擬的價值。 你我現在每日過得苦哈哈的,才是現實的,真實的人生,這種真實的人生,無法計算價值,價錢,金額。

兩歲的小孩子有四千萬的價值? 那為什麼現在大家都不生小孩? 因為現實生活裡不是這回事情。 只有遇到了倒楣的醫師和高強的律師,一個不知世事的人,竟有了原子彈一樣爆炸的身價。

在現實的生活裡,小孩養到大學畢業,還沒賺錢,可能欠了銀行幾十萬,花了父母幾百萬。 未來的世代裡, 大學畢業,賺一點小錢,連自己都很難養活,買汽車,房子,成家說不定都要父母親幫忙。 一個月五萬啊? 減半還差不多, 而且還要納稅耶!

在社會上能生存,因為大家依照人類互助的原理,彼此交換不足,取剩餘價值過日子。 你本事多,像比爾蓋茲,人人仰賴你的智慧,你就賺大錢,買豪宅,買噴射機,買遊艇,或者大作慈善事業。

可是如果你是植物人, 能給社會哪些貢獻? 今天不論誰導致你成為植物人,說不定是打雷,路上瘋狗,醫師麻醉不當,或者自己不諳水性溺水,以致失去照顧自己的能力,還能給社會什麼幫助呢?
(待續,明日完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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