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8月 26, 2007

2271萬之醫糾賠償案 --- 感想(三)

(續前)
有的! 注意聽了: 所有老弱殘疾的人,在社會上都有地位,都有價值。 他們的價值在使這個社會的慈悲心有發揮的所在,他們見證這個時代,這個社會的良心! 他們是我們的理想實現的目標,看我們是不是文明到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鰥寡孤獨廢疾者,皆有所養的境界。

顯然我們還沒有到這個境界,但是我的同胞們,這種虛擬價值的算法卻將我們的社會和人心帶向另一條路,用資本主義的方式估算人值多少錢,那是文明的絕境。 如果醫療糾紛要賠兩千多萬,那麼路上車禍,天上空難,哪一個不能依此辦理? 難道這些事故的受害者命比較賤嗎?

如 果博士要賠這麼多,我呢? 如果受害者是我, 我可以主張兩億的賠償嗎? 我不躺下來失能,好像太笨,太不划算了。 問題是以後誰敢幫我治牙齒,開計程車,開藥,開刀? 即使我簽了同意書,醫師心裡也知道,家屬依然可以提起告訴,求償。拜託! 我們又不是美國的醫師有那麼高的身價,沒有一個醫師承擔得起這種賠償,更別說計程車司機,也許只有高鐵和航空公司付得起。

因此,事故的不同(墜機,車禍,醫療過失),賠償相同,這是公平的。 但是如果賠博士兩千萬,賠我兩億;不同的人賠不同的錢就公平嗎? 博士命比較賤嗎? 依照過去的收入決定今天的賠償金額公平嗎?

不公平,人的價值不應該由他的收入決定! 賠償也不應該是。

人人得到的賠償,在類似這個植物人的例子中,應該都是一樣的。 我們有工作,對社會有勞動力付出,才能主張有薪水。 成為植物人,博士辦理提早退休,社會已經給他這一生勞動的回饋。 躺在床上,不能再去計算可能的薪水,因為他凡事都要人供應。 這類虛擬的價值是零!

我 不是要為那個麻醫脫罪,只是覺得他倒楣,不幸遇上,偏偏沒有處理好。 可是很多情況是沒辦法預期,是人類醫學境界未達,是醫學院和專科醫師養成教育也沒辦法解決的。 同樣的病人,給別的麻醫處理,說不定也是同樣的情況。 那麼怎能說是這個人的問題? 明明是人類科技和醫學教育無法解決的問題。 怎好找一個麻醫,把他釘十字架犧牲掉,要對醫界殺一儆佰,以示出錯之不可原諒呢?

這時候,就該社會福利介入。 給每一個這樣的病人,得到國家機構同樣的妥善照顧,家屬不必擔憂一個臥床的病人拖垮全家的生計,不必主張龐大的賠償以便未來漫長的歲月可以支應。 更何況要麼多賠償,醫師也付不出來,徒然毀了另一個家庭而已。 最好的情況下,活著的每個人,都能好好活下去,該工作的工作,該奉獻的奉獻,該結婚的結婚,該生小孩的生小孩,該受照顧的,也能得到最好的照顧。

資本主義的詭論,在生活中每一個角落滲透我們的生活。 不能看輕事實,被這種潮流帶著走,我們不會比較幸福。 禮運大同的主張,也許陳義甚高, 卻是現今亂象的一個解決方法。 希望有生之年,行醫或者被醫治, 都能有滿滿的安全感, 醫師與病家彼此互信互諒,是為至盼。

參考文章: Tsubasa 的 踩地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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