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月 05, 2006

麵包

同事都說我是星巴克的股東,這話不假。 依隨行卡的紀錄, 我已經去過院內的星巴克大概四百八十次了。 聖誕節過去,我跟他們要牆上的裝飾和海報,他們都樂意給我。 以我所受的禮遇,其實我比他們的股東更快樂。

前幾天我單買了一塊麵包,是配早餐用的萊茵麵包但是我就只買那塊麵包。 早上開會剛結束我一個人坐在那裡吃,配著我的黑咖啡。

冰箱裡有草莓果醬,但我想我不要起來去拿。

草莓果醬甚甜,是我專門買來配麵包的但我那天想我還是不要配果醬。 我甚至不要站起來。

放麵包的紙袋裡附了一小盒奶油,是我喜歡塗在麵包上的但我想我不站起來也不打開紙袋。

我啃著麵包,心裡想著放在冰箱裡好一陣子的草莓果醬和就在手邊的奶油。 一個甜一個香。

直到吃完我看著我自己不站起來也不碰紙袋。

我為自己感到快樂。

4 則留言:

april 提到...

I love starbucks, TOO !!

Megli 提到...

我從這學期才開始吃starbucks,因為附近一片荒涼,找不到其他想吃的早餐.

我喜歡的是肉桂葡萄乾培果,加上乳酪醬,另外再加上本日咖啡小杯一杯.

我沒有Br的禪意,哈!

有一次,拿回到辦公室才發現給我的是奶油,好失望哦,打電話去反應,他們本來馬上問地址,要幫我送來,但是我自己不好意思,所以告訴他們我改天再去拿.結果,他們為表示歉意,又多送一個培果.好開心喔!

哈哈~真的很喜歡被看重的感覺,覺得我們的年青人服務的真好!好棒,好樣的!

april 提到...

我喜歡原味培果夾藍莓乳酪

不過呢
喜歡鹹口味的我在starbucks老是找不到其他口味的麵包讓我想吃第二次

最近顳顎關節有問題....所以連培果也不能碰

還是喝latte就好

匿名 提到...

跟著感覺走也是一種幸福^^有時候單純也是難得喔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