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篇的內容是真實的,但是最後有更正,擔心看了心情沈重請勿繼續。
今天週六,是個好日子。天氣不冷不熱,適合出遊, 適合飆車,適合喜宴嫁娶,適合酒後駕車。
說到車子我就要感慨,車子性能越來越好,車禍的人也就越慘。 兩處骨折不稀奇,三處,四處,五處的最近好多。 大人自己不小心就算了, 小孩也常常受害。
今天中午接到呼叫,一對母子騎機車出車禍,多處骨折,戴著安全帽的情況下,都有頭部外傷。 小孩才五六歲,來就是DOA( Death on Arrival),但是救回來了。 我去看他,脛骨骨折,蛛網膜下出血,胸部挫傷。肚子軟的,胸部呼吸音清楚。 為什麼來就已經死了?
我抓著小男孩的手,柔軟,溫暖,但是已經沒有意識,全身插滿了管子。機器代替他平靜地呼吸,他好像睡著一般。 他的父親已經聽過神經外科的解釋了,我小心跟他解釋小孩子的狀況,我說當然不是絕對沒有希望,我們會等他穩定之後再幫他開刀治療骨折。 他異常地平靜,不哭泣,也沒有太多的問題。 深藍色的Polo衫, 淺藍色的牛仔褲,沉默地聽從護士小姐的使喚,忙這忙那。
神經外科說,可能是受傷的時候呼吸道阻塞,所以還會有腦缺氧的後遺症。 他的媽媽有五個骨折,三個是開放性骨折,還有腦出血,也是暫時不能開刀,但是意識清楚。 一個開放性骨折我們沖一萬西西的生理食鹽水,三個我們沖了三萬。她一直哇哇叫痛。
在安慰的同時我腦海裡就會浮現平日在街上橫衝直撞的機車,逆向的,闖紅燈的,還有被汽車擠來擠去的。常常在路上開車很憤怒,也很害怕,咒罵往往脫口而出。 這對母子我當然不會去問到底是誰的不對。我的病人裡,從來沒有人承認他自己不對的。
我跟媽媽說,忍耐一下,你要為孩子禱告,因為孩子比你還嚴重。 我更同情的是男孩的父親,因為我知道沒有眼淚的背後,要多少強自鎮定和咬牙忍耐。 將妻與子都送進加護病房之後,不知道他要如何承受。
下午又是一個急救區的病人,腦出血,左脛骨骨折,又不能開刀,要先送加護病房觀察。 我為他包上石膏夾板的時候向護士小姐抱怨,今天是什麼日子! 這樣子的病人已經第三個了。 急診醫師一旁說,中午那個小孩子已經死了。
啊? 到醫院死了,後來救活送加護病房不是嗎?
是啊,還是死了。
我想起他父親那沉默的臉,想起小男孩閉著的眼睛,起伏的胸膛, 心裡真是不勝難過。
我的更正是這樣子的,隔天我到加護病房去看他的母親,原來小孩子還活著,是急診醫師說錯了。 但是認真說起來,他沒說錯,因為病人已經算是腦死,沒有任何反射,倚賴機器和藥物維持呼吸和心跳。
前一陣子不是有新聞說醫院,包括高雄榮總,到院死亡的病人還還收住院治療,簡直是浮報健保,濫用醫療資源,怎麼死人還能收住院呢? 甚至還收加護病房!
仔細一想,類似這孩子的病人,來醫院時,已經是死亡的了。 我們盡快救起他來,恢復他的心跳血壓,希望在人工維持他的呼吸和心跳一段時間之後,他的意識能回來。 所以你說他死了嗎? 經過四十八小時,有兩位神經內科或外科醫師的評估,他就可以捐器官了。
你說我們為什麼浪費醫療資源救這樣沒有希望的病人? 啊! 立法委員,健保官員啊! 這是你所不知道的,醫界悲憐上帝兒女的傳統。
17 則留言:
真希望所有騎車或開車的人,領執照前都必須接受急診室震撼教育,讓大家看看血淋淋的車禍後果。
有時更不幸的是自己明明很遵守規則,但偏偏遇上酒駕的.
該怎麼說呢?
無常啊.
很沉重...:'(
很沉重、也苦了醫護人員。
另一方面,是不是有一點值得我們去思考?
為何政府提倡騎機車需要戴安全帽?
今日的事件假若不要帶安全帽的情況下會是如何?
而帶了安全帽後的結果又會是如何?
會有這樣的疑問,是因為曾經在醫院中看過騎機車帶了安全帽被撞,導致頸椎受傷,下半身癱瘓。
負責照顧他的護士姐姐都說,假若他沒戴安全帽,應該不會是今天這樣的下場!
在台灣騎機車,似乎很難不在車陣中穿梭。不過等自己開過車之後,才發覺機車族真的是很可怕,難不成都不怕死?
現在我還是騎著小機車,不過再也不敢亂鑽了。
心也跟著痛起來了!
"負責照顧他的護士姐姐都說,假若他沒戴安全帽,應該不會是今天這樣的下場!"
不會是今天這樣的下場,那是怎樣的下場﹖死得快﹖
對不起,如果上面這個轉述「都是」真的,我很訝異,那些護士姊姊不但沒資格說這種話,這樣說對病人家屬也是很不道德的。說這種馬後砲一點建設性也沒有,也不合一般邏輯。
應該試問:安全帽設計有沒有問題﹖戴安全帽的技巧有沒有問題﹖而不是說戴安全帽還是嚴重受傷,那不如不要戴,這說法如果成立,那法律規定戴安全帽豈不是在害大眾了。
我同意Wondering的說法,
只是想想,假若上述案件若沒戴安全帽之下會是怎樣?
會僅僅單純的頭部受傷,而不是全身只剩下嘴巴使喚家屬、謾罵醫護人員。
所以,我才會反射性的詢問這樣的立法恰當嗎?
母法設定要求民眾攜帶安全帽上路,應有子法(政策)_來教導民眾如何攜帶安全帽,及安全帽的評管。
我想這樣才能真正保護到使用者以及維護交通吧!
我的重點不在戴不戴安全帽,有沒有用,其後遺症值不值得;也不在機車是否比較危險或者比較不守交通規則。
戴安全帽絕對是有幫助,減少傷亡非常明顯。 但是受傷時衝擊的能量大到一個地步,戴安娜王妃坐在賓士六百的車子也是沒有救。
法律不能代替我們繫好安全帶或者戴好安全帽。沒有法律規定,我們白天也可以開車燈,更重要的是,也可以開慢一點,更尊重別人的車一點。
在美國考駕照上課的時候,第一課第一張投影片說,在公路上的交通是一個 social system。應該將社交的禮貌帶入你行車的舉動裡。
很想哭,也很心痛。 T_T
因為那個孩子沒有太多的痛苦就離世了,如果我因為這樣而說-我的心很安,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覺得我無情?
我在讀這個文章時,突然想到有人說,不管我們到世間來,或是我們的離開,都是我們早就選擇好了.尤其是愈小的小孩愈是如此.他們常因為沒有太多的眷戀,或者是完成了使命,讓人學到了如何愛,而離開了世界.
我想,因為孩子們的柔弱,完全的不會保護自己,也不會防衛危險.他們的完全仰賴,讓很多人因此學到了給人愛,以及生死的教訓.
我比較想知道,為什麼騎摩托車可以載著小孩穿梭在危險萬分的車流裡﹖小孩子坐得穩嗎﹖來一個緊急煞車或轉彎,小孩手抓得緊握得住嗎﹖更別說碰撞了。
大人為什麼不替兒童的安全想想﹖切實讓小孩有免於危險的自由,安全長大的權利。很多並不意外的意外悲劇是可以避免發生的。
>假若上述案件若沒戴安全帽之下會是怎樣?
>會僅僅單純的頭部受傷,而不是全身只剩下嘴巴使喚家屬、謾罵醫護人員。
也可能會當場死掉。
>我比較想知道,為什麼騎摩托車可以載著小孩穿梭在危險萬分的車流裡﹖
>大人為什麼不替兒童的安全想想﹖
很多人沒錢買車。
沒有良好的大眾捷運系統,也是原因之一。
有沒錢買汽車跟應不應該載兒童騎摩托車,可以分開來看吧。
如果已經有兒童從摩托車摔下來受傷的事例(而且不少),載兒童騎摩托車的安全就很值得商榷了,跟有沒有錢買車是兩回事。有車的父母把小孩丟在車裡,大人跑開,也是很危險啊。沒給小孩坐安全椅,綁好安全帶也是危險啊。
真是越想越覺得小孩真可憐。
上帝的安排~T_T
Someone Like, Someone Not!
>有沒錢買汽車跟應不應該載兒童騎摩托車,可以分開來看吧。
還是我該說「何不食肉糜」?
您認為理所當然的事,可能是別人一輩子也無法企及的夢想。
有些人就是沒錢買汽車,只能買機車。
不用機車載兒童,又沒有大眾捷運系統時,不是就只能大手牽小手走路,或每次都搭計程車(順便把兒童安全椅搬進後座)?
貧富的差距,歸社會制度來消弭,非所有讀者能支手改變。
阿扁應該關切為何大眾運輸的規劃不敷使用,大家都要在馬路虎口求生存。
個人能吃肉糜的,應該吃肉糜。 父母親應該為孩子著想,能給孩子多保護的,多多去做。
很多人不開車的理由不是沒有車,是騎機車方便,好停車。
很多人不戴安全帽的理由是方便,不會悶熱。 很多人闖紅燈的理由是反正沒有來車,是比較快,是習慣。
這世上的事情本來都有不能自己控制的。比如被酒駕的車撞。 也有很多事情是自己能掌握的,如同我的舉例。
cato所說論證到底,我們無可反駁。 因為人類貧富不均,何只數千年。 我這篇主要的意思是父母親不要再把責任往外推。 推政府沒有很好的托嬰政策,推大樓的管理委員不依法行事,就是沒有自我檢討的聲音,這是我看不慣的。
如果孩子托給幼稚園卻被悶死,父母親的責任是小的;如果一切依照交通安全法規,孩子卻死了,也不會有人怪罪母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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