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6月 27, 2005

生活中的語氣詞

我前兩篇post提到我發誓不想做個多話的人,竟然被糾正了,因為我不該起誓。

這麼說的人一定是基督徒,因為耶穌要我們不能起誓了。在舊約裡大衛反反覆覆地說,我指著永生之耶何華起誓......,已經成為過去。所以我被糾正,其實很像個小孩子犯錯被抓到,本來以為沒有人會發現,呵呵呵呵!

I thought I could do it and get away with it, but I didn't.


我其實知道不能起誓,這是耶穌基督說的,所以來者若是以基督教的身分這麼說,我是虛心接受的。不過生活中有些是語氣詞,很難改。

我還知道有些話也不能講,比如,Oh, My God! 虔誠的基督徒不會這麼說。若非要強調天大的感嘆,要說,Oh, My Goodness! 我有個老師常常這麼說,連帶的我很少說前者,常說後者。

有一次看門診遇到個小鬼,英文說得比中文好,暑假回來台灣玩的華裔美國人。不知如何我說了一句 My Goodness! 結果他笑得要死,我卻不明所以,納悶至今。對這種小孩子該說什麼呢? Holy Cow 或者是 Holy Tornado 嗎? 8-P

要批評我的基督徒要給我充足的理由喔,我會虛心接受,不然不算肢體,反倒像是法利賽人。

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我覺得不必拘泥於這種過於保守主義式的思維,很多作家─尤其是小說類的作家─都能在寫作中深刻的談論自己的信仰,只要不致落入無盡的自我對話漩渦中,多寫一些應該是好事。

匿名 提到...

事先聲明:我從來不是基督徒,也不是天主教徒、佛教徒、回教徒,基本上我覺得任何宗教能提供人類心靈的慰藉、解脫,都是好事,還省了大筆心理治療費用。

若是要用“人”寫出來的教義,然後又由“人”根據這套教義來管制“人”的行為,大至十誡,小至哪個字能說不能說,我覺得這大概就是我至今還沒有辦法接受任何宗教的原因。

我也曾經被糾正過,就因為我脫口說出 oh my God,因為對方是老人家,又是很虔誠的教徒,所以我就注意下回不要在她面前說,而改說 oh my goodness。要是她聽到有人說 go to hell,她可能會昏倒。

我想,說啥字不是問題,而是要看說的時候抱著什麼心態的問題。

I really do not mean to offend anyone with the above comments. I swear.

hbrk55 提到...

啊呀! 我畫了一個圓圈,然後說不進來的是如何,又說待在外面的如何。

這真是個難能可貴哭笑不得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錯誤啊!

收回法利賽人的形容。歡迎批評指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