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月 21, 2005

買到Apple iMac G5 1.8Ghz 20"LCD

這是我第四台apple的電腦了, 我曾經有過Apple II, LCII, Powerbook 540C。

這城裡沒有Apple的dealer, 我還開車來回一百多公里去買。 買來藍芽無線的鍵盤和滑鼠卻不能用, 因為無法設定。 老闆派人坐火車拿個鍵盤來再幫我裝好。 也算是亡羊補牢啦!

細節請看 http://www.apple.com.tw/imac/

我覺得一台功能超強的電腦, 有二十吋的LCD, 160GB的硬碟, 賣六萬多應該是不貴。 如果買十七吋的螢幕, 80GB硬碟, 只要四萬多, 很划算。

我的專助看到了, 每個都說好美的電腦。 同事每個人都讚嘆它的質感。 Apple, 真的很棒!



2 則留言:

提到...

這城裡沒有Apple的dealer, 我還開車來回一百多公里去買。 買來藍芽無線的鍵盤和滑鼠卻不能用, 因為無法設定。 老闆派人坐火車拿個鍵盤來再幫我裝好。 也算是亡羊補牢啦!

我看到這一段的第一個念頭,是在猜想,作者是在哪個山城,離有 Apple 賣場的地方需要百多公里;第二個念頭是,水果店果然比較有人情味,老闆居然還派人搭火車來解決客戶問題。

呵呵,我路過,打個招呼。

hbrk55 提到...

來回百公里,單程五十五公里。

是個平原,但是工商業都不發達。

老闆自己理虧,我覺得他彌補的好。